盘锦专项整治四类“僵尸型”社会组织
- 2021-09-02 作者:王丹 倪洪青浏览:3146

(辽宁区域经济/王丹 倪洪青)近日,记者从盘锦市民政局了解到,盘锦将开展为期4个多月的“僵尸型”社会组织专项整治行动,直至12月底结束,对全市社会组织进行一次深度检查,清除一批名存实亡的社会组织,整改一批内部混乱的社会组织,激活一批暂时停摆的社会组织,进一步优化社会组织结构,推动全市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


近年来,盘锦社会组织快速发展,目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已达到677家,在促进经济发展、繁荣社会事业、创新社会治理、参与抗击疫情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也存在一些连续不参加年检、不开展业务活动、无法取得联系的“僵尸型”社会组织。这些组织挤占社会资源,耗费行政和社会管理成本,存在潜在风险隐患,给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带来负面影响。
据悉,此次专项行动是为了净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防范化解社会组织领域风险。重点整治以下四类社会组织:连续未参加2019年度、2020年度检查的社会组织;自取得登记证书之日起1年未开展活动的社会组织;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未按照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对外开展业务活动的社会组织;通过登记的住所、法定代表人等方式无法取得联系的社会组织。
据盘锦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科科长王丹介绍,民政部门将坚持依法依规开展专项行动,做到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风险防范、做好宣传引导、完善长效机制,提高社会组织整改、出清的质量和效率,积极营造良好氛围,及时总结经验做法,研究建立“僵尸型”社会组织的预防、监管和执法相结合的长效机制。
审核总编 傅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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