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环保督导组到铁岭督导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工作
- 2021-05-02 作者:张春喜 文.杨也迅浏览:3711

(辽宁区域经济/张春喜 文.杨也迅 图片报道)5月2日,省环保督导组到铁岭市督导中央生态环保督察交办信访投诉案件整改工作落实情况,市长隋显利陪同督导。
督导组先后深入到铁岭德士捷化工有限公司推进该公司污水直排信访案件整改、调兵山市国投生物有限公司推进气味扰民信访案件整改、银州区小桥子电业局小区13号楼推进熟食加工点气味扰民信访案件整改、银州区银泰活力城B区银泰豪景小区3号楼南侧兴工雨污泵站推进气味扰民信访案件整改,详细了解各信访案件涉及问题的具体原因、整改现状、相关处理措施和解决办法,并对铁岭市整改落实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督导组指出,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是党中央国务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一项重大制度安排,顺应了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契合了持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现实要求,对解决生态破坏问题、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推动高质量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各级党委政府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问题导向,狠抓整改整治,共同把党中央交给的环境保护责任落实好。各地各部门要采取具有专业性、针对性、可操作性的整改措施,有效解决群众投诉信访案件,着力破解历史遗留问题,切实增进人民群众的生态福祉。
督导组强调,针对各个群众信访投诉案件,要建立问题清单、整改台账,从严从实坚决整改、全面整改、深入整改。对待群众反映的问题不能就事论事,要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彻底解决问题。要充分发挥生态环保的引导和倒逼作用,坚决淘汰落后产能,加快转型升级。要坚决以点带面,从群众关注的热点、焦点、难点问题入手,全面查找本区域、本领域、本行业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铁腕治理、铁腕问责,确保问题一个一个解决、短板一项一项补齐。要建立科学完善的信息反馈制度,让群众参与到整治工作中,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确保群众及时了解整改落实情况,提升群众满意度。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以科学务实、经得起检验的有力举措,全速、高效、按时完成中央生态环保督察交办信访投诉案件整改工作,向中央、省和全市人民交上一份合格的答卷。
副市长刘军陪同督导。
审核总编 傅强
- 上一篇:事关8万居民喝水大事!
- 下一篇:铁岭:严实抓好“两高”项目整改和中央环保督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