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到盘锦开展公证法执法检查
- 2021-09-09 作者:冯海鹰 卞江 虞伟 杨一浏览:3334

(辽宁区域经济/冯海鹰 卞江 虞伟 杨一)9月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曹建明率执法检查组,到盘锦市开展公证法执法检查。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于天敏,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孙国相,市委书记张成中,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杨权陪同检查。


执法检查组先后来到盘锦市兴隆公证处和大洼区大堡子村盘锦市兴盛公证处乡村服务点,在通过走访和听取相关负责同志汇报、全面了解公证法实施情况的基础上,围绕公证机构设立、公证队伍建设、公证职能作用发挥等情况,对盘锦市公证业务开展情况进行了检查。
检查中,执法检查组对盘锦市贯彻实施公证法所做的工作和取得的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曹建明指出,公证制度是重要的预防性法律制度,公证服务是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公证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健康发展、服务保障民生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论述和指示要求,更加深刻理解公证工作的重要意义,不断推进公证服务体系建设,发展公证法律服务业,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提高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曹建明强调,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紧紧围绕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对公证服务的新要求,强化责任担当,加大法律的学习宣传力度,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依法履行职责,不断提升制度执行力,确保公证法各项规定落到实处。要充分发挥人大监督作用,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相统一,进一步完善公证法律制度,着力推动公证事业高质量发展。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张苏军、韩晓武,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委员鲜铁可,全国人大代表李宗胜、夏吾卓玛参加执法检查。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王岩,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申海青,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毛延红陪同检查。
审核总编 傅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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