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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抓鸟,他却自己落入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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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03-06 作者:王巨婷浏览:4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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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区域经济/王巨婷)桓仁县地处长白山余脉,山多、林多、田地多,非常适合鸟类的生存繁衍。然而有人却布设鸟网,非法捕鸟。这种不文明的行为既破坏了野生动物资源,又触犯了刑法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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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桓仁森林警察大队查处了一起非法狩猎案,对犯罪嫌疑人周某(男,58周岁)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2022年2月,桓仁县森林警察大队接到群众举报电话称:在桓仁镇平原城村的稻田边有人非法架设捕鸟网。接警后,民警立即到达现场,只见稻田边设有长达30米的自制捕鸟网,民警仔细观察发现,捕鸟网网线极细,网孔细密,网上挂着鸟类尸体。见状,民警立即将非法捕鸟网依法收缴,经过清点,网上挂着的36只鸟均已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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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警察大队迅速围绕此案展开调查,通过走访排查,顺藤摸瓜,发现附近村民周某有重大嫌疑。民警随即将周某带回单位审查。据周某交代,至2021年10月以来,他在自家稻田内多次看到有鸟类停留,观察后发现它们在啄食自家的稻谷。为了防止鸟类再次破坏农作物,周某于2021年12月在自家的稻田边架设了捕鸟网,用以保护农田。经司法鉴定,被害鸟类其中有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翠鸟2只(翠鸟,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体型大多数矮小短胖,只有麻雀大小,翠鸟头大,身体小,嘴壳硬,嘴长而强直,有角棱,末端尖锐。);具有国家级保护、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麻雀34只。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已构成非法狩猎罪。

犯罪嫌疑人周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责任编辑 于晓红

审核总编 傅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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