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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盗刷13次钱款,桓仁民警19小时内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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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7-06 作者:刘志伟浏览:493
  

(辽宁区域经济/刘志伟)2021年7月1日,桓仁县公安局华来公安派出所成功破获一起盗刷他人支付宝案,追缴被盗刷赃款7000余元。
       6月30日14时许,华来公安派出所接到辖区居民李某报警称:其银行卡内的7111元人民币被他人盗刷。接警后,民警立即调取李某的银行卡交易明细,数据显示,该银行卡内的7111元人民币被他人使用支付宝分13次转走。经询问,被害人李某称其并未使用过支付宝转钱,且支付宝不是登录状态。办案民警意识到李某银行卡内的钱很可能是被他人登录支付宝后转走,经过办案民警提示,李某很快想起6月13日晚他的手机被其朋友王某某使用过,而且帮他进行刷脸验证,办案民警很快锁定了犯罪嫌疑人王某某。
       7月1日上午9时许,办案民警在桓仁镇成功将王某某抓获。经讯问,犯罪嫌疑人王某某交待了其于6月13日,帮李某注册了支付宝进行网购,趁李某不备,心生贪念的王某某将支付宝绑定在了自己的手机号上,并使用自己手机登录李某支付宝。之后的几天,王某某陆续使用支付宝将李某银行卡内的钱款盗刷。
       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工作中。7月5日,李某向华来派出所送来一面锦旗以表感谢。
       警方提示:眼下出门带着一部手机即可走天下,在手机支付盛行的时代,如果不慎将支付宝、微信登录密码和支付密码透露给他人,将给自己造成巨大损失。大家在使用支付宝、微信付款转账时,应尽量避开他人,避免给别有用心的人留下可趁之机。




 

责任编辑 于晓红

审核总编 傅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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