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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中法院出台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十五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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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6-16 作者:崔健浏览:3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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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区域经济/崔健)为充分发挥人民法院职能,全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近日,辽中法院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十五条工作措施,助力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和辽中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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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立学习教育常态化机制。深入学习贯彻关于营商环境建设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会议文件精神,牢固树立“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个个都是开放形象、案案都是试金石”理念,切实增强“主人翁”责任感,及时全面准确将营商环境建设各项部署要求不折不扣落实到法院工作各方面和立案审判执行各环节,确保工作实效。
2.畅通法治化营商环境通道。充分发挥司法保障职能作用,畅通法治化营商环境“绿色通道”,设立涉企案件专门受理窗口,对涉企案件快立、快审、快判、快执,全面提高办案质效。
3.完善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推进诉讼服务中心转型升级,打造集“厅、网、线”为一体的诉讼服务中心。建立预约立案、网上立案、上门立案、跨域立案等机制,严格施行立案登记制,做到有案必立,实现符合法定条件的100%立案。
4.完善涉企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健全涉企纠纷联调联动工作机制,推动涉企纠纷诉源治理。加强与区工商联、区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对接,推进司法调解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有机衔接,满足市场主体方便、快捷、多元解决纠纷需求。
5.畅通当事人联系办案人渠道。通过设立公开电话、网上留言、转递材料窗口等形式,畅通当事人联系办案人渠道。办案人必须及时接听当事人电话,如果当时不便接听,要及时回拨,确保当事人与办案人联系渠道畅通。
6.严格落实平等保护原则。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大型企业与中小微企业一视同仁,依法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市场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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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切实提高涉企案件办案效率。严格控制涉企案件审理时限,严格延长审限、扣除审限审批流程,针对久拖不办、久审不决、久执不结案件,建立健全预防化解工作机制,完善司法权力监督制约,加强审判执行工作调度,制定措施,落实责任,促进结案。
8.建立涉企案件生产经营影响评估机制。将办案对企业生产经营影响的评估工作纳入必经程序,在立案、保全、审理、执行全过程,司法公开、审限管理等各环节,对办案可能对企业生产经营带来的影响进行全面分析、评估并作出有效防范和处置。
9.依法审慎适用财产保全措施。严禁超权限、超范围、超标的、超时限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对保全申请严格审查,防止因诉权滥用影响被申请人正常生产经营。依法采取“活封”“活扣”措施,将保全措施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降至最低。对于被申请人提供足额替代担保财产的,应当及时解除对其账户、必要生产资料的查封、扣押、冻结等保全措施。执行程序中,在确保债权足额实现的前提下,支持被执行人通过融资、自行变卖查封财产等方式置换出价款后清偿债务。对于撤销案件、不起诉、保全期满、实际执结的涉企案件,应当及时解除保全措施。
10.依法保护企业家人身财产安全。严厉打击故意伤害、绑架、非法拘禁、侮辱、诽谤等侵犯企业家人身权利犯罪。严格区分经济纠纷和经济犯罪、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合法财产和违法所得、公司财产和个人财产、正当融资和非法集资,坚决防止因适用法律不当影响企业生产经营。严格区分企业财产和经营者个人财产界限,不得超范围查封、冻结、扣押企业和企业家个人财物。持续清理涉民营企业刑事诉讼“挂案”问题,减少民营企业诉累。健全涉企冤错案件甄别纠正机制,从源头上有效预防错案冤案发生。
11.严厉打击妨害企业生产经营的违法犯罪活动。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工作,持续推动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严厉打击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恶意阻工、暴力讨债等违法犯罪,坚决扫除各类行霸、业霸、市霸等黑恶势力,有效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严厉打击合同诈骗、职务侵占、串通投标、强迫交易等扰乱企业生产经营秩序的犯罪行为,遏制涉企领域虚假诉讼乱象。
12.完善判后答疑机制。明确承办法官为判后答疑的第一责任人,运用释法明理、案例指导、换位思考等方法,耐心细致地阐明裁判理由。以“第一时间”答疑为原则,既要解答法律规定、证据认定、裁判理由,也要解答有关诉讼程序等问题。
13.打造优良工作作风和司法作风。认真落实上级法院关于办事、办案、反映问题“三个不用找关系”的工作部署要求及我院制定的《关于“三个不用找关系”的六项便民措施》,针对干警工作作风和司法作风方面存在问题,强化教育管理和监督检查,严格执行考勤、着装、请销假等规章制度,从根本上杜绝“生、冷、硬、横、推”现象,树立人民法院和法院干警的良好形象。
14.健全完善与企业的沟通联络机制。通过开展法官进企业活动、召开企业家座谈会等形式,及时收集、全面了解、认真解决企业司法需求和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反馈工作结果,推动沟通交流的规范化、制度化。
15.完善营商环境投诉办理机制。设立营商环境投诉专门窗口,认真记录、及时办理营商环境投诉案件,规范办理流程,提高办理质量,及时反馈办理结果。对查证属实的损害营商环境建设的不担当、不作为、假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发现一起、严查一起。



 
审核总编  傅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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