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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中院开展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大宣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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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6-06 作者:柳志峰 于新力浏览:3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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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宁区域经济/柳志峰 于新力)为进一步推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查纠整改环节走深走实,营造全社会践行“三个规定”的浓厚氛围,确保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办案、公正司法,按照省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部署。近日,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晓林同志深入市直单位开展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大宣讲活动。
      6月1日、6月2日连续2天,盘锦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李晓林与党组副书记、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院长关春辉同志一道,先后深入到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财政局等10家单位,围绕“三个规定”的出台背景、主要内容、重要意义等进行深入浅出的解读与宣讲,并通过列举身边违反“三个规定”典型案例进行以案释纪、以案释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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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大党员领导干部在认真聆听学习“三个规定”的基础上,在《严格执行“三个规定”承诺书》上郑重签下自己的名字。本次宣讲活动共签属承诺书近400份。聆听宣讲的党员干部纷纷表示将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执行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积极支持并自觉践行“三个规定”,努力推动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不断提升盘锦法治化建设水平。
      “三个规定”对干预司法、违规交往划出了“警戒线”和“红线”,为司法人员拒绝干扰、抵制诱惑提供了“挡箭牌”和“防护盾”,为政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建立了“防火墙”和“隔离带”。通过在教育整顿期间面向党政干部开展一次集中宣讲和党政干部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公开承诺行动,进一步提升了非政法系统党政干部对“三个规定”的知晓率、参与率与支持度,在切实提高政法干警对“三个规定”严格贯彻执行的基础上,在全社会进一步营造践行“三个规定”的浓厚氛围,为司法机关依法履行职权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审核总编 傅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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