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管大队连续侦破交通肇事逃逸案
- 2024-11-30 作者:孟明浏览:320

(辽宁区域经济/孟明)2024年11月12日8时43分,桓仁县公安局交管大队事故科接到指挥中心指令“雅河乡二道沟岭上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人当场死亡,肇事车辆逃逸”,接到指令后,交管大队大队长由敬东、教导员姜义权,立即组织事故科警力赶赴现场处置。
由于现场已被肇事司机清理,民警经细致全面勘查,发现了一些关键线索,包括疑似肇事车辆留下的两个车身紫色碎片。为尽快侦破案件,交管大队事故科立即启动应急预案。一是组织警力对全县所有修车厂进行排查;二是依托县局区域警务合作,协调辖区派出所对事故现场周围5公里进行走访排查紫色车辆;三是依托县局图侦部门对附近监控进行排查。
工作中,雅河派出所提供一条重要线索,该辖区经常有一辆“黑出租”车身与现场碎片颜色相似,同时修车厂走访排查组也在桓仁镇内一修车店门前发现疑似肇事车辆,得此线索后,大队长由敬东带领副队长宁树鑫立即到该肇事嫌疑人家中,在其住所将嫌疑人马某查获。经审讯,马某对其交通肇事逃逸的行为供认不讳。此案件成功告破距案发仅用不到3小时。
2024年11月13日17时30分,交管大队事故科接到县局指挥中心指令“普乐堡镇大青沟方向,一辆轿车将行人撞倒当场死亡的交通事故”接到指令后,交管大队副队长宁树鑫带领事故科民警立即赶赴现场,经现场勘查,肇事车辆为一小型普通客车,一名李姓男子自称是该交通事故中肇事车辆的驾驶人,一名朱姓男子自称是乘车人。民警遂把两人带至交管大队进行询问。在对两人的询问过程中,发现李某叙述事故发生过程吞吞吐吐,表情不自然,引起了民警怀疑。李某可能存在提供虚假证言冒名顶替的嫌疑,在进一步询问的同时,民警连夜走访事发地周围群众,并调取沿途监控。在大量证据的面前,民警以此为切入点,对李某进行教育,告知其提供虚假证言冒名顶替将承担的法律后果,经过几个小时的思想斗争,最终李某承认了其冒名顶替的违法事实,同时朱某交待了自己驾车肇事的违法事实。原来肇事司机朱某饮酒驾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为了逃避法律责任,遂让其亲属李某顶替自己。
目前,两起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嫌疑人均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责任编辑 于晓红
审核总编 傅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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