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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日起,盘锦婚姻登记可跨省通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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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5-27 作者:倪洪青浏览: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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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宁区域经济/倪洪青)6月1日起,辽宁省、山东省、广东省、重庆市、四川省将实施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试点地区,双方当事人无需回到户籍地即可办理婚姻登记。作为试点省辖区的盘锦市,非本市户籍的常住人口,今后领结婚证将不再劳神奔波。
      据了解,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包括内地居民结婚登记和内地居民离婚登记2个事项。在试点地区,将内地居民结婚离婚登记由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扩大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调整后,双方均非本地户籍的婚姻登记当事人,可以凭一方居住证和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在居住证发放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婚姻登记,或者自行选择在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婚姻登记。
      例如,男方的户籍在昆明、女方的户籍在福州,他们中的一方或双方长期在盘锦工作生活。按照现行《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他们只能回昆明或福州办理婚姻登记。按照试点要求,这次辽宁省是试点省份之一,他们既可以选择回到昆明或福州办理婚姻登记,也可以选择在盘锦办理婚姻登记。
      跨省办理婚姻登记,需携带居住证,办理方式与试点前完全一致。材料提供方面,在试点地区办理婚姻登记的非户籍常住人口,除按照《婚姻登记条例》的要求提交身份证、户口簿等证件外,还需要提交一方当事人在婚姻登记办理地的有效居住证,而且必须是双方当事人亲自到现场办理,不能其他人代劳。
      此外,为提高跨省通办的效率,盘锦开通了网上预约系统,建议当事人按要求提前在网上预约办理。


 
审核总编 傅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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