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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3000余名老年人享受老年类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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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8-07 作者:杨洋 倪洪青浏览:2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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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宁区域经济/杨洋 倪洪青) 近年来,盘锦市政府高度重视老年人补贴工作,不断加大财政投入,提高全市老年人的高龄补贴待遇。近日,记者从盘锦市民政局了解到,今年上半年,全市共有3000余名老年人享受老年类津贴。
 
      其中,依据《盘锦市老年人优惠待遇规定》和《盘锦市人民政府关于提高全市高龄老年人生活补贴标准的通知》,具有盘锦常住户籍,年龄在9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享受高龄津贴和长寿补贴,发放标准为:90—99周岁老年人100元/人月,100周岁以上老年人500元/人月。
 
      据了解,高龄津贴发放实行动态管理原则,由社区和街道及时更新。2021年6月末,盘锦90至99周岁老年人2853人,100周岁以上老年人66人,2021年上半年高龄津贴发放金额共180多万元。
 
     依据辽宁省财政厅、民政厅、老龄办《关于建立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制度的通知》,具有盘锦户籍的城乡低保、低保边缘户家庭中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和60周岁以上经县级以上医疗机构鉴定或第三方评估机构评估为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发放标准50元/人月。2021年6月末,盘锦60—79周岁失能、半失能老年人20人,80周岁以上老年人88人,2021年上半年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发放金额3万多元。




 
 
审核总编 傅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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