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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中区政府召开燃气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部署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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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10-26 作者:崔健浏览:3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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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区域经济/崔健)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城市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区政府主要领导工作要求,10月23日,辽中区政府召开全区燃气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部署会。会议由主管副区长倪洋主持。区应急局、区城建局、区商务局、区消防大队、区市场监管局、区公安分局、区房产局、区卫健局、区执法分局、区产业转型中心、区港华燃气公司主要领导和主管领导,各镇(街道)主要领导参加会议。
 
倪洋强调,各参会单位要深刻吸取和平区太原街南七马路发生燃气爆炸事故教训,进一步明确燃气安全监管责任,压紧压实燃气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深刻反思、举一反三,按照行业监管和属地管理责任分工,深入开展燃气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全力做好供气场站、居民用户、非居民用户、人员密集型场所等重点领域城镇燃气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坚决防止类似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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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要求,各单位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属地镇街为排查整治的责任主体,切实履行政府管理职责。依托镇街燃气安全网格化管理体系、村(社区)两位班子、党员干部、志愿者队伍等基层力量,进村、入户、进场站宣传燃气安全知识,排查安全隐患;区直行业监管部门要开展全链条、全覆盖排查,建立监督检查、隐患问题、整改任务、复查验收“四个清单”,限期整改、销号管理;对燃气领域违法行为,市场监管、应急、公安等部门与燃气管理部门形成联合对接机制,依法依规严惩,坚持执法“零容忍”;不能整改或拒不整改的,坚决关停或取缔。相关区直单位要围绕燃气安全管理“六大环节”,按照各自职责,建立行业的教育、监督、管理的运行机制,实地履行监管职责。要坚决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负责”原则,坚持关口前移,切实履行燃气安全监管职责。
 
会后,各单位按照会议安排,立即组织开展燃气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





 
 
审核总编 傅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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