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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人大监察司法委组织召开专题调研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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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9-11 作者:刘晨阳浏览:3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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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区域经济/刘晨阳)为进一步推动《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的贯彻实施,9月8日至9日,沈阳市人大监察司法委组织部分委员、专业代表以及市检察院的相关同志组成调研组,深入基层进行专题调研。市人大监察司法委主任委员王武范,副主任委员田桂娟、范景伟,市检察院分管领导参加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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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研组先后深入浑南区和皇姑区,实地查看残疾人权益保护、文物保护等公益诉讼案件办理现场,听取检察院机关关于贯彻落实《决定》情况的汇报,与区人大、法院、生态环境局、水务局、市场监管局、城管执法局等单位和人大代表、律师进行座谈交流,征求对《决定》贯彻落实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调研组指出,2020年10月,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以来,全市各级检察机关不断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全面履行检察公益诉讼职责,聚焦深层次公益问题,建立联动机制,加强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法律监督作用,有力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为推动法治沈阳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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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研组强调,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立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对服务保障民生、推进依法行政、促进绿色发展等工作具有重要意义。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握检察公益诉讼的正确方向,自觉把开展好公益诉讼工作置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谋划推进。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突出公益诉讼工作的公益性,紧紧围绕百姓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和重要的民生问题,积极履行职责,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要坚持落实主体责任,加大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等重点领域案件办理力度,积极探索办理安全生产、公共卫生、网络侵害等领域的案件,保障沈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要强化队伍建设,密切协作配合,配齐配强公益诉讼办案队伍,提高专业素质,促进能力提升。同时,不断加强检察、审判、行政执法、社会组织等单位之间的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努力实现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跨越式发展。





 
审核总编 傅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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