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召开总河长、湾长电视电话会议
- 2021-06-06 作者:侯树河 杜一浏览:546

(辽宁区域经济/侯树河 杜一)6月4日下午,锦州全市总河长、湾长电视电话会议召开,总结去年河长制工作情况,对今年河长制、湾长制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并发布了锦州市总河长令。市委副书记、代市长靳国卫出席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深入落实河长制、湾长制,持续推进全市河湖湾保护治理, 推动水生态环境持续向好,切实把我市的河库、海湾治理好、保护好、管理好。

靳国卫指出,全面推行河长制、湾长制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角度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推动水环境从集中式、任务式治理向常态化、制度化治理转变的重要举措,对于落实绿色发展理念、解决复杂水环境问题、完善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们必须要深刻认识到,全面推行河长制、湾长制是一项党中央、国务院在全国实施的重大决策部署,是一项必须完成好的政治任务。

靳国卫强调,锦州市自2017年实施河长制以来各级各有关部门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迅速行动、建章立制,全面推进、紧抓不放,取得了值得肯定的工作成效。但要清醒地认识到,我们的工作成效与上级的要求相比、与人民群众的期待相比还有很大差距。全市各级河长、湾长,要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严格落实巡河巡湾职责,强化履职尽责,持续发力,落实好河库“清四乱”、水污染防治、非法采砂、水源地保护、河道生态建设、生态封育、海湾生态环境保护等各项任务。要着力破解河长制、湾长制落实过程存在的巡而不问、巡而不作、巡而无方、巡而无效的问题,以过硬的举措,使河长制、湾长制工作取得切切实实的成效。

靳国卫要求,要以问题为导向,明确任务,列出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确保抓紧抓实抓出成效。要针对水环境修复与整改、防范与保护,分类分级明确责任,全力以赴化解存量、遏制增量,使全地区水环境不断改善提升。要以目标为导向,明确奖惩,同时要加密督考,一项一项强化落实。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层层压实工作责任,完善配合联动机制,推动全地区河库海湾保护。
会议召开之前,靳国卫履行总河长、总湾长职责任,先后深入锦凌水库、小凌河西树林国考断面处、滨海新区生态修复工程现场以及小凌河入海口养殖区岸线整治工程现场,进行巡河、巡湾。
任军、杨林、张忠龙、于江参加巡河巡湾,并参加会议。
审核总编 傅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