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调解化纠纷

- 2025-12-02 作者:刘宝欣浏览:47
(辽宁区域经济/刘宝欣)近日,居民王先生在一家二手车行看中一台车,与车行签订购车合同后,当场支付了全款6万元。然而付款后不久,王先生因个人原因不想购买该车,在车辆未提取前找到车行要求退款。车行方面则以双方已签订合同生效为由,拒绝退款,并要求王先生按合同约定按期提车,双方协商无果,争执不下。
情急之下,王先生想向派出所求助。副所长梁哲接到求助后,立即介入处理。他首先仔细查阅了双方签订的购车合同,了解交易细节,随后分别与王先生和车行负责人沟通。梁哲耐心向车行负责人讲解相关法律法规,强调合理协商的重要性,同时也劝说王先生理性表达诉求。
经过梁哲多次调解、耐心劝说,车行负责人最终同意退款。当梁哲将6万元退款足额交到王先生手中时,王先生激动不已,紧紧握住副所长梁哲的手连声道谢。
责任编辑 于晓红
审核总编 傅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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