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尖子派出所雷霆出击破获盗窃木材案
- 2023-01-20 作者:臧吉振浏览:564

(辽宁区域经济/臧吉振)2023年1月12日12时许,正在进行街面巡逻的沙尖子派出所民警王鹤、辅警周伟,接到110指令:头道阳岔村山上树木被盗。接报后,巡逻民警第一时间赶到案发现场,被害人孙某情绪激动,称树木砍伐后留在山上,在找往山下运送的工具时,树木被盗。
因现场紧挨着集本线公路,加之前夜下雪,一侧公路边有明显的拖拽痕迹,并伴有褐色的树皮屑,经民警初步勘验,判断嫌疑人的作案工具应为两轮摩托车。根据这一线索,民警们顺着道路上遗留的痕迹进行追踪,发现痕迹在沙尖子镇和二棚甸子镇交界的隧道处消失,再次判断作案人员系二棚甸子镇居民,并且居住在靠近隧道的平房区内。
划定范围后,民警对各个通往平房区的路口进行勘察,只有一个路口符合作案条件,在调取周边的监控录像后,最终发现了嫌疑人的身影。视频显示嫌疑人驾驶两轮摩托车将树木拖拽到路口,锯成两段扛回平房区后消失。民警对该区域的二十多家平房进行排查,发现一家上锁的住户门前有拖拽树木的痕迹,并在门后靠近墙体处发现有新切口木段。民警经过走访群众,辨认出视频中的嫌疑人正是居民赵某,并且该人家中有一辆弯梁摩托车。随后,在二棚甸子派出所的大力配合下,沙尖子派出所找到赵某,在种种证据面前,其交代了上述事实,并进行了现场指认,由于该案件管辖权为森林警察大队,派出所当日将相关材料等进行内部移交。
第二日,受害人孙某向沙尖子派出所送来了一面写有“雷霆出击,破案神速”的锦旗,对沙尖子派出所及时挽回百姓损失表示感谢!
温馨提示:冬季是采伐树木的高峰期,在取得相关许可手续进行采伐后应妥善看管,及时运送,避免被盗产生损失。
责任编辑 于晓红
审核总编 傅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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